台湾超强辩手黄执中在部落格中说道:
"樂趣之所以會是樂趣,便在於它能讓人鬆軟軟的,踏入於某個充滿訝異與神秘的領域;在其中,你對某些訝異會感到欣賞,你對某些神秘會發出讚嘆,你會在自知己所不可企及處……豁達的自我調侃。"
"答案之所以是答案,卻意味著理解、操作與掌握,意味著鬆軟之下的堅硬脈絡,意味著你將面對著無數 前人翻掘過的廣大焦土與曾經自認獨特的不再獨特,意味著你必須耐心、謙遜並放棄某一部份的隨心所欲。"
我在想,
我到底应该继续享受写作的乐趣, 还是寻找它的答案?
二者必然是鱼与熊掌吗?
想清楚了,前路或许就清晰一点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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